甲方:某市中心商业综合体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某市某区某街道
法定代表人:张三
联系电话:123456789
乙方:某建设施工有限公司
地址:某市另一区某街道
法定代表人:李四
联系电话:987654321
鉴于甲方拟在某市中心建设一座商业综合体,需由乙方提供施工服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施工承包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1 本合同的标的为某市中心商业综合体的建设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装饰工程、机电工程等。
1.2 具体施工范围、图纸及技术规范、施工日期等详见附件一《施工图纸》和附件二《施工技术规范》。
第二条 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2.1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仟万元整(¥30,000,000)。
2.2 甲方应在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
2.3 剩余款项应根据工程进度分期支付,具体验收及支付节点详见附件三《付款计划》。
2.4 付款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进行,甲方应在每次付款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开具相应发票。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有权对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等进行监督和管理。
3.2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款项,不得无故拖延;
3.3 甲方应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及必要的条件,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施工许可和手续。
3.4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乙方应依据工程设计图纸及技术规范,严格按照施工标准和时间节点完成工程。
4.2 乙方应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设备及施工人员进行管理,保证工程质量。
4.3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对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等负责,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4.4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支付合同款项。如甲方拖延付款,乙方有权暂停施工。
第五条 工程变更
5.1 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因设计变更或不可抗力等原因需对工程内容进行变更,双方应及时沟通,达成双方认可的书面变更协议。
5.2 工程变更导致的合同金额和工期调整,由双方协商确定,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第六条 工程验收
6.1 工程竣工后,甲方应在十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合格报告。
6.2 乙方在收到验收合格报告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提供工程竣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图纸、设备使用说明书等。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任何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相关费用。
7.2 若甲方逾期支付合同款项,需按每逾期一天支付合同款项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7.3 若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完成施工,应向甲方支付完成延期期间总合同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八条 不可抗力
8.1 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国家政策等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
8.2 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工期延误应顺延,双方协商确定新的工期。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与解除
9.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9.2 双方均可在合同履行期间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合同,解除时应在解除前通知对方并做好善后工作。
9.3 如一方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0.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
10.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署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附则
11.1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