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发包方):[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地址:[地址]
联系方式:[电话]
乙方(承包方):[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地址:[地址]
联系方式:[电话]
鉴于,甲方希望在[具体地点]建设一个城市综合体工程,乙方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和资质,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本项目的施工及相关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范围
1.1 本合同适用于城市综合体建设工程,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土建施工、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及相关配套服务。
1.2 工程范围及具体要求参见附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第二条 合同价款
2.1 全部工程的合同造价为人民币[金额],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1) 预付款:在合同签署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总造价的10%作为预付款;
(2) 进度款:根据施工进度,达到每个节点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进度款申请,甲方在收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
(3) 尾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
2.2 所有支付应以银行转账方式进行,并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三条 工程期限
3.1 本工程计划开工时间为[日期],预计完工时间为[日期],具体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调整。
3.2 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所有施工工作,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延误工期。
第四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4.1 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有权对施工现场及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和检查;
(2) 甲方应按约定支付工程款项;
(3)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和相关文件资料;
(4) 甲方对施工质量有最终决定权。
4.2 乙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如遇突发情况应及时通知;
(3)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项;
(4) 乙方负责与施工相关的所有安全、环保及文明施工事项。
第五条 工程变更
5.1 工程变更涉及内容、范围及签证程序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进行,需通过书面形式确认。
5.2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内容、范围变化,致使乙方增加费用,甲方应承担相应损失。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若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项,乙方有权根据未支付部分按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计算违约金。
6.2 若乙方未按照合同规定的工期推进施工,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应承担每日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工期延误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6.3 产生争议时,任何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合同变更及解除
7.1 本合同的变更、解除需双方书面同意,并以书面合同形式确认。
7.2 发现以下情况时,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
(1) 一方严重违反合同条款;
(2)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3) 一方被宣告破产或进入其他财务危机状态。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
8.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经书面协议,不得更改或终止。
8.2 任何一方的书面通知应送达对方指定的地址,通知将在送达之日生效。
第九条 争议解决
9.1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9.2 若协商不能解决争议,任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
10.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约定。
10.2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各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日期: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