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北京市某商业综合体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某区某街道
法定代表人:张三
联系方式:13800000000
乙方: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某区某街道
法定代表人:李四
联系方式:1390000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北京市某商业综合体的顺利建设,特制定本合同协议。合同的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北京市某商业综合体项目
2. 工程地址:北京市某区某路某号
3. 工程内容: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楼、停车场、公共设施等配套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二、合同金额与支付方式
1.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仟贰佰万元整(小写:¥12,000,000.00)。
2. 支付方式:
1. 甲方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
2. 工程进度达到30%时,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30%。
3. 工程进度达到70%时,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30%。
4.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余下的10%。
三、工期及进度
1. 工程开工日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
2. 工程竣工日期为开工日起的六个月内。
3. 乙方需根据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进度,按照既定的施工计划组织实施。
4.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工期延误,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提供证据,双方协商确定延迟工期。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有权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和检查。
2. 甲方应按时支付合同款项,提供施工所需的条件,包括水电供应、施工场地等。
3. 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施工,及时提供所需的设计变更和技术支持。
4.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甲方应承担相关经济责任。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收取工程款项。
2.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标准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施工方案。
3. 乙方应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并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为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
4.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乙方应承担相关经济责任。
五、质量标准及验收
1.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及地方施工规范和标准。
2. 甲方应在竣工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若质量符合标准,签署验收单。
3. 若不符合标准,乙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六、违约责任
1. 甲方未按时支付合同款项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款项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 乙方未按时完成工程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3. 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款项、逾期违约金及相关费用。
七、合同变更与解除
1. 本合同的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2.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一方无法履行合同时,该方可提出解除合同,但需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八、争议解决
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一方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
1.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合同生效条件
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日期: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