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业主):某市新型居住小区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某市某区某街道123号
联系电话:123-4567-890
乙方(承包方):某市园林绿化工程公司
地址:某市某区某街道456号
联系电话:234-5678-901
鉴于甲方计划在某市新型居住小区进行绿化施工,包括园林设计与维护服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目的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某市新型居住小区的绿化施工,包括园林设计与后期维护服务。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求,提供相应的设计方案、施工服务以及维护保证。
二、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1.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佰万元整(¥3,000,000)。
2. 甲方应在签订合同后五日内预付款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整(¥1,000,000)。
3. 乙方在提交施工完成验收申请后,甲方需在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作为中期款。
4. 剩余款项在工程完成并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a. 有权对乙方的绿化设计方案进行审核、修改或要求变更。
b. 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及相关支持。
c. 有责任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
d. 在工程进行过程中,有权对施工进度、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a. 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获取相应的工程款项。
b. 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质量要求完成绿化施工及设计服务。
c. 对于甲方提出的合理变更要求,应积极配合并做出调整。
d. 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环保负责,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四、绿化施工及维护服务内容
1. 乙方应提供具体的绿化设计方案,包括植物品种、位置、种植方式等,并提交甲方审核。
2. 施工期间,乙方须为现场提供足够的人力、物力,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完成。
3. 乙方负责工程完成后的植物养护、灌溉及病虫害防治,维护期为一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4. 维护期内,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植物死亡、病虫害蔓延,乙方应负责更换并进行相应的维护。
五、违约责任
1. 如甲方延迟支付工程款项,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支付拖欠款项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 若乙方未按时完成施工任务,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3. 因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合同,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并赔偿对方因解除合同而产生的相关损失。
六、合同的生效条件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争议解决
1.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附则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须采取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