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北京市某商业综合体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某区某街道某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
乙方:北京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某区某街道某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北京市某商业综合体建设施工(包括土建、机电及景观工程)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北京市某商业综合体建设项目
1.2 工程地点:北京市某区某街道
1.3 工程范围:包括土建工程、机电工程及景观工程。
1.4 工程造价: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及后续清单确认的总价。
第二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1 甲方有权对工程施工的进度、质量、预算及变更进行监督和管理。
2.1.2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
2.1.3 甲方应提供乙方进行施工所需的设计图纸、技术资料及相关规定。
2.1.4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与施工相关的各项手续和许可。
2.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2.1 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并向甲方提供与施工相关的必要技术支持。
2.2.2 乙方应按期、保质、高效地完成工程,并对工程的安全、质量负责。
2.2.3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2.2.4 乙方须提前通知甲方,重大变更须经甲方同意。
第三条 工程造价与支付
3.1 工程造价以甲方与乙方确认的详细清单为准,甲方应按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项。
3.2 乙方应在接到付款通知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 工程款支付方式如下:
3.3.1 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20%作为预付款。
3.3.2 工程完成50%时,甲方支付50%的进度款。
3.3.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应支付剩余30%的工程款。
第四条 工程变更
4.1 由于设计变更或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工程变更,由双方共同确认并签署变更协议。
4.2 工程变更所产生的费用,双方应协商确定并按约定支付。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如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逾期利息,利率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
5.2 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质量要求完成工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
5.3 任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对方损失的,应赔偿对方因此产生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第六条 合同的生效与解除
6.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6.2 任一方有权在对方严重违约的情况下,提前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3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另行协商解决。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本合同的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7.2 双方因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 附则
8.1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 日期: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 日期: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