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______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__年__月__日在北京市签署:
甲方(发包方):北京市中心商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拟在北京市中心区域建设一个商业综合体,为此甲方同意将工程委托给乙方进行施工,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北京市中心商业综合体项目。
1.2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1.3 工程规模:该商业综合体建筑总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1.4 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方施工、主体结构施工、外立面装修、机电安装等。
第二条 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 甲方有权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等进行监督和检查。
2.1.2 甲方应根据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1.3 甲方应提供乙方施工所需的必要条件和资料。
2.1.4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施工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2.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 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获得相应的工程款项。
2.2.2 乙方应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及约定要求,按时完成工程。
2.2.3 乙方有责任对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有效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影响周边居民及商业活动。
2.2.4 乙方应提供工程施工所需的设备、材料及人力资源,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第三条 合同条款
3.1 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
3.1.1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
3.1.2 付款方式:
- 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
- 工程进度达到50%时支付合同总价的40%;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
3.2 工期约定:
3.2.1 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为__年__月__日,工期总计为____天。
3.2.2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经双方确认后可顺延工期。
3.3 施工质量标准:
3.3.1 施工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相关要求。
3.3.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自检、互检,确保每个施工环节符合规定标准。
3.4 工程变更:
3.4.1 因设计变更、需修改施工内容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3.4.2 甲方提出的变更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并引起相应的价格及工期调整。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甲方的违约责任:
4.1.1 如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款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金额5%的违约金。
4.1.2 如甲方未能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有权要求顺延工期,无需承担责任。
4.2 乙方的违约责任:
4.2.1 如乙方未能按期、按质完成施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4.2.2 如果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第三方损害,乙方应负责赔偿,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
第五条 合同的生效与变更
5.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2 本合同的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5.3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合同履行的,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视情况解除或变更合同。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6.1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6.2 如果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七条 其他
7.1 本协议共______页,一式____份。甲方、乙方各执______份。
7.2 本协议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 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甲方与乙方共同所有。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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