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发包方):【甲方公司名称】
地址:【甲方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姓名】
乙方(承包方):【乙方公司名称】
地址:【乙方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姓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就城市公园景观改造工程的施工承包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范围
1.1 本合同所涉及的工程名称为“城市公园景观改造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工程地点为【具体地点】。
1.2 工程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绿化景观设计、土方工程、花卉种植、基础设施改造、景观设施安装等。
二、合同金额
2.1 本工程承包总金额为人民币【金额】元(大写:人民币【大写金额】元),该金额为合同生效后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最终金额。
2.2 合同金额的支付方式为:按工程进度分期付款。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如下:
(1)签署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
(2)工程完成30%时,支付合同金额的30%;
(3)工程完成60%时,支付合同金额的30%;
(4)工程竣工并审核合格后支付剩余的10%。
三、工程工期
3.1 工程开工日期为【开工日期】。
3.2 工程竣工日期为【竣工日期】。
3.3 在特殊情况下,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工期可相应延长,延期需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甲方有权对工程施工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标准。
4.2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项。
4.3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与支持,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用水、用电、场地等。
4.4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及时向乙方提供工程所需的相关设计图纸及资料。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5.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工程,并保证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
5.2 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获取工程款项并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5.3 乙方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规范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环保。
5.4 乙方应在施工现场设立安全警示标志,保护周围人员和财产安全。
六、质量标准与验收
6.1 工程的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的法规、标准和设计要求。
6.2 工程竣工后,甲方应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应签署验收合格文件。
6.3 若甲方认为工程质量不合格,应在15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进行整改,直至达到合格标准。整改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7.1 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需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直至实际支付完成为止。
7.2 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工程,需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7.3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应及时协商处理,尽可能减少损失。
八、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8.1 本合同的变更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
8.2 甲方可在特殊情况下解除合同,但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8.3 乙方如需解除合同,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并说明理由。
九、争议的解决
9.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2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合同的生效
10.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10.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