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发包方):某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某市某区某街道XX号
法定代表人:李某某
乙方(承包方):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某市某区某街道YY号
法定代表人:王某某
鉴于甲方希望在某市中心建设一座综合商业体,并已选择乙方为该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有关施工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名称及地点
1.1 工程名称:某市中心商业综合体建设工程
1.2 工程地点:某市某区中心大街与XX路交叉口东北侧
第二条 工程 Scope
2.1 本合同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机电安装、景观绿化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施工。
2.2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第三条 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3.1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仟万元整(¥40,000,000.00),具体款项安排如下:
(1)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
(2)施工过程中,围绕各个工程进度节点,按照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请,分期支付款项,具体支付比例及节点以双方认可的付款计划为准;
(3)工程竣工并通过验收后,甲方将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尾款的5%。
第四条 工期
4.1 本工程的开工日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竣工日期为开工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的施工进度计划由乙方提交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4.2 如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政策变化等)导致施工延误,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进行合理的进度调整。
第五条 权利与义务
5.1 甲方权利与义务:
(1)义务:及时支付合同款项,提供施工所需的图纸及技术资料,对施工现场进行必要的协调和配合;
(2)权利:对施工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
5.2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义务:全面负责工程的施工,确保施工安全及工程质量,如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2)权利: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按时获取相应的工程款项,并对甲方支付务必加强催讨及跟进。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 甲方有权因设计需要或客观条件变化要求乙方进行工程变更。变更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确认变更的内容、工程款及工期等。
6.2 变更引起的工程款项及工期调整,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协商并达成一致。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甲方如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款项,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款项0.5%的滞纳金;
7.2 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完成施工,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0.5%的违约金。
7.3 因一方违约导致的损失,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产生的实际损失。
第八条 不可抗力
8.1 若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受影响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提供相关证明。如情况持续超过30天,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方案。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与解除
9.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9.2 任何一方如需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因违约或不可抗力,另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0.1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
11.1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所有附件及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合同内容如需修改,须经双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