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甲方委托乙方承建的城市公园景观提升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本工程的施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的名称为:城市公园景观提升工程。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预算总额:人民币__________元(最终结算依据实际完成工程项目及相关费用确定)
工程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等构成政府定价,依据市场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有权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施工进度、质量及安全等进行监督和检查,乙方应当予以配合。
2.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项,不得无故拖延。
3. 甲方应提供施工所需的相关资料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地质勘察报告、设计图纸等。
4.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施工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部分进行整改,乙方应及时予以改正,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按期竣工。
2. 乙方有权请求甲方提供必要的支持与配合,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施工协调、设计变更等。
3. 乙方应保证使用的材料、设备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并负责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和运输。
4. 乙方须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责,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5. 乙方应对其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噪声等问题进行控制,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工程款的支付
1. 工程款项的支付方式:
(1)签署合同后,甲方支付总工程款的20%作为预付款;
(2)工程开工后,支付5%作为进度款;
(3)工程中期支付30%作为中期款;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40%;
(5)保修期满后,支付剩余5%。
2. 各次付款需提交乙方的相关付款申请及工程进度报告,甲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并支付。
3. 甲方逾期支付工程款将按未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五计收违约金。
五、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施工不能按合同约定进行,甲乙双方应及时沟通,协商变更合同。
2. 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改正,直至解除合同。
3. 由于不可抗因素需要中止施工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并采取合理措施减轻损失。
六、违约责任
1. 甲方如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天需向乙方支付未支付款项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 乙方未能按约定的时间、质量完成工程,需承担延误工期造成的直接损失,具体数额由甲方评估后予以确定。
3. 任何一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合同履行不当,造成对方损失,均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所有款项后终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