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自有住宅赠与与受赠人权利义务的详细约定合同
本协议由下列各方于2023年X月X日签署:
赠与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以下简称“甲方”。
受赠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 甲方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自有住宅的合法拥有者,房产证编号为XXXXX,现决定将该房屋赠与乙方。
2. 乙方乐意接受甲方的赠与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双方就房屋赠与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赠与房屋的基本情况
1. 赠与房屋地址:北京市朝阳区XXX小区XXX号楼XXX单元XXX室。
2. 房屋性质:住宅。
3. 房屋面积:XXX平方米,具体情况以房产证为准。
第二条 赠与行为的确认
1. 甲方自愿将上述房屋无条件赠与乙方,乙方同意接受该赠与。
2. 甲方确认赠与房屋为其合法资产,未设定任何抵押、查封或其他权利限制,且没有法律纠纷。
第三条 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a. 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生效后,及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与证件。
b. 甲方应保证赠与的房屋在赠与时的合法性、完整性及无权利瑕疵。
c. 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对赠与房屋的处置、使用及其日常管理。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a. 乙方有权在本协议生效后,独立使用、占有和处置赠与的房屋。
b. 乙方承诺在房屋过户后自行承担该房屋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税、物业费、水电费等。
c. 乙方不得将房屋用于非法活动,并应合理使用房屋,维护房屋的完好状态。
第四条 合同的生效条件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配合乙方进行房屋过户手续。过户手续完成后,乙方即成为该房屋的合法所有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如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房屋无法过户或出现权利瑕疵,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 乙方如拒绝接受赠与或者不配合过户手续,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 任何一方如未按照本协议履行相关义务,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双方因违约而实际造成的损失的两倍,且不低于人民币XXXXX元。
第六条 其他约定
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2. 本协议的解释、适用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 双方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本协议的标题仅为便于阅读,未影响协议条款的解释和适用。
第七条 协议的份数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