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023年10月1日在中国北京市签订:
赠与方:王先生,身份证号:************,住址:北京市朝阳区**********。
受赠方:李女士,身份证号:************,住址:北京市海淀区**********。
鉴于王先生为艺术品的合法拥有者,愿意将其收藏的画作赠予李女士,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赠与标的
1.1 赠与方王先生同意将其所有的收藏画作《春日花开》(以下简称“赠品”)赠与受赠方李女士,该作品为王先生于【具体购买日期或创作日期】购得(或创作),具体信息如下:
画作名称:《春日花开》
创作时间:【年月日】
创作方式:油画
尺寸:120cm x 90cm
画作状态:良好
1.2 王先生声明其为赠品的合法拥有者,赠品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2.1 赠与方权利与义务:
(1)赠与方有权根据自身意愿将赠品赠与受赠方,并有义务对赠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保证。
(2)赠与方须在协议签署之日,向受赠方交付赠品,并确保赠品完好无损。
(3)若赠品因赠与方的原因未能按时交付,赠与方应负责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
2.2 受赠方权利与义务:
(1)受赠方有权在赠与完成后对赠品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转让和处置的权利。
(2)受赠方应当妥善保管赠品,并承担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任何损失或损害。
(3)若受赠方在收到赠品后发现赠品存在瑕疵,应于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通知赠与方,逾期不予追索。
第三条 赠与条件
3.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3.2 赠与方在交付赠品之时,应同时向受赠方出具赠与确认书,确认赠与事宜。
3.3 赠与方在协议签署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面撤销赠与,受赠方亦应妥善处理赠品,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4.2 若赠与方未能按时交付赠品,受赠方有权要求赠与方支付赠品价值的百分之十作为违约金。
4.3 若受赠方未能妥善保管赠品或对赠品造成损害,赠与方有权要求抵偿相应损失,损失金额以赠品市场价值为依据。
第五条 争议解决
5.1 本协议的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5.2 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未果,任一方可向赠与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其他条款
6.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本协议正文共两页,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 本协议的签署地点为北京市。
赠与方(签字):_________
受赠方(签字):_________
日期:202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