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由以下双方签订:
赠与人: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受赠人: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第一条 赠与物品的描述
甲方同意将其个人收藏的以下物品赠与乙方:
1. 艺术品:包括但不限于绘画、雕塑及其他视觉艺术作品,具体清单见附件一。
2. 古董:包括具有历史和文化价值的物品,具体清单见附件二。
3. 纪念品:包括但不限于限量版商品、纪念币、邮票等,具体清单见附件三。
以上赠与物品(以下简称“赠与物品”)的所有权及使用权在本协议签署后立即转移至乙方,甲方对赠与物品不再主张任何权利。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a. 甲方有权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收回赠与物品,但需满足本协议相关条款。
b. 甲方应如实提供赠与物品的相关信息,保证赠与物品的合法性、完整性。
c. 甲方应在赠与物品的转让过程中,保证减少对乙方的干扰,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乙方获取物品。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a. 乙方有权获得赠与的物品,享有所有权和使用权。
b. 乙方应妥善保管赠与物品,维护物品的完好状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转让或处分。
c. 乙方应承担赠与物品的保养费及维护费用。
第三条 赠与物品的交付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___日内,向乙方交付赠与物品。交付方式为:
1. 直接交付:甲方将赠与物品亲自交给乙方。
2. 邮寄交付:甲方通过快递或邮寄等方式,将赠与物品寄送至乙方指定地址,邮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合同的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若一方未履行合同,另一方有权要求补救或索赔。若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提前收回赠与物品,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提前收回而产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物品的市场价值、交易费用等。
2.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的条款,随意转让或处分赠与物品,甲方有权追索乙方的违约损失,并要求乙方将赠与物品恢复至甲方名下。
3. 双方因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应提交至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六条 附则
1.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2.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合同中任何部分的无效性不影响本合同的其余条款的有效性。
本协议的签署,标志着甲方与乙方在个人收藏品赠与方面的完整共识。为保证双方的权益,特此签署本协议。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