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赠与方):[姓名]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乙方(受赠方):[姓名]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拥有一定数量的个人艺术作品,愿意将其部分作品无偿赠与乙方,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赠与并负责该作品的展示及相关事宜,基于平等、自愿原则,甲乙双方在充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赠与作品的描述
1.1 甲方同意将以下艺术作品赠与乙方:
(1)作品名称:[作品名称1]
(2)创作年份:[创作年份1]
(3)作品类型:[作品类型1]
(4)作品尺寸:[作品尺寸1]
(5)作品数量:[若干/具体数量]
(6)作品名称:[作品名称2]
(7)创作年份:[创作年份2]
(8)作品类型:[作品类型2]
(9)作品尺寸:[作品尺寸2]
(10)作品数量:[若干/具体数量]
上述作品(以下简称“赠与作品”)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在赠与完成后,均归乙方所有。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在本协议履行期间要求乙方妥善保管赠与作品,不得有损坏或丢失。
(2)甲方有权在赠与作品第一次展示前,要求乙方提供赠与作品的展示方案,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3)乙方必须在展示结束后,将赠与作品归还给甲方,或根据双方协商达成的其他协议处理作品。
(4)甲方不得在赠与作品版权上对乙方进行限制,乙方享有作品的后续使用权,且不得侵犯甲方的艺术创作意图。
2.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利在本协议中规定的范围内使用和展示赠与作品。
(2)乙方负责举办赠与作品的展示活动,并承担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展览场地、宣传推广等。
(3)乙方必须保证展示中的场地安全,确保赠与作品在展示期间不受到损害,在必要时投保适当的保险。
(4)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赠与作品转让、出租或用于商业目的,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任何第三方不得参与使用。
(5)乙方应在赠与作品的展示中主动注明作品的作者及联系方式,并保持甲方的作品署名权。
第三条 合同条款
3.1 赠与作品的交接
(1)甲方应在双方签署本协议后[具体日期]内,将赠与作品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方,乙方应在此时对作品进行验收。
(2)在交接过程中,双方应共同确认赠与作品的完整性、状态和数量,并填写确认书,确认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之一。
3.2 展示活动
(1)乙方需在获得赠与作品后的[具体时间]内安排首次展示,展示时间不得少于[具体天数]。
(2)展示活动的地点、时间及相关信息须提前征得甲方的同意,乙方应确保展示活动的专业性和艺术性,以维护赠与作品的声誉。
3.3 作品的保管与责任
(1)在展示活动结束后,若赠与作品有损坏,由乙方承担修复费用,对于不可修复的,乙方应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赔偿。
(2)乙方在展示期间应确保赠与作品处于适当的环境中,如温度、湿度和光线等,以减少损毁可能。
(3)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赠与作品损失或损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全部修复或赔偿责任。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
4.2 违约方应承担因违约行为所产生的所有法律费用及相关支出。
4.3 若发生重大违约情况,守约方可选择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具体比例]。
第五条 合同的生效与解除
5.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5.2 双方在协议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或法律法规的变更等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5.3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如需解除合同,应提前[具体天数]日书面通知另一方,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解除。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本协议的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6.2 双方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附加条款
7.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书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并形成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7.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