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赠予油画《晨曦》给好友李明的合同
甲方(赠与人):张三
身份证号码:12345678901234567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xxx路xxx号
乙方(受赠人):李明
身份证号码:987654321098765432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xxx小区xxx号
鉴于,甲方为油画作品《晨曦》的合法所有者,且希望将该作品无偿赠予乙方,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特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赠与标的
1. 赠与物品:甲方同意将其合法拥有的油画《晨曦》赠予乙方,该油画的具体信息如下:
- 名称:晨曦
- 创作时间:2023年5月
- 尺寸:80cm x 60cm
- 材质:油画布
- 艺术风格:印象派
二、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 甲方确认其为油画《晨曦》的合法所有者,具备赠与该作品的权利。
-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将油画《晨曦》交付给乙方,并提供相关作品的创作证明及真伪鉴定。
- 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赠与的油画作品,乙方有权自主处置该作品。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 乙方在接受赠与后,享有油画《晨曦》的所有权及相关权益。
- 乙方应妥善保管该油画作品,避免因事故、盗窃等原因造成资产损失。
- 乙方不得将该油画作品转赠、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除非经甲方书面同意。
- 乙方有义务定期向甲方反馈作品状况,以便维护作品的完整性。
三、赠与手续
1. 本协议的签署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之日。
2. 甲方应在交付油画《晨曦》时,向乙方提供作品的创作证书复印件和相关鉴定材料,作为赠与的凭证。
四、违约责任
如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 甲方责任:
- 若甲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交付赠与物,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原定赠与条款继续履行或追究法律责任。
- 若甲方隐瞒作品瑕疵或伪造作品真实性,导致乙方权益受损,甲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2. 乙方责任:
- 若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妥善保管作品,导致作品损坏或丢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金额按作品市场价值计算。
- 若乙方擅自转让、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油画《晨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作品市场价值的两倍赔偿因此所导致的所有损失。
五、其他条款
1. 争议解决: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变更与解除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确定,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
3.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4.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