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老年人): 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 ______________
乙方(照护人): 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 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因年事已高,生活自理能力减弱,需要他人提供日常居住照护服务;同时,甲方愿意将其部分财产在其去世后遗赠给乙方,以表达对乙方照顾的感谢与认可。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协议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甲方与乙方之间关于老年人居住照护和财产遗赠服务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双方在服务过程中积极合作,共同促进双方利益最大化。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协议约定提供日常居住照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生活起居照护、饮食安排、健康管理等。
2. 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提出合理的照护需求,乙方应当积极配合。
3. 甲方有义务如实告知乙方自己的身体状况以及生活习惯,以便乙方提供更为适合的照护服务。
4. 甲方有责任支付乙方的报酬,支付方式及金额见本协议第三条。
5. 甲方有权在合同期间对乙方提供的照护服务进行监督与评价,对服务质量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有义务按照协议约定提供全面的照护服务,确保甲方的生活安全与身心健康。
2. 乙方有权按时收取甲方支付的照护服务费用,具体金额与支付方式详见本协议第四条。
3. 乙方应当保障甲方的隐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甲方的个人信息及生活细节。
4. 乙方应及时报告甲方的健康状况变化,必要时协助甲方就医。
5. 乙方在照护过程中应遵循职业道德及相关法律法规,不能故意对甲方进行身体或精神上的虐待。
第四条 服务费用
1. 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按月或按季度支付照护服务费用。费用标准为每月人民币________元,具体数额如有增加,应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
2. 甲方支付乙方的服务费用由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方式支付,乙方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收据作为凭证。
3.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服务费用,应承担逾期支付的责任,按照未支付金额的____%每日支付滞纳金。
第五条 财产遗赠
1. 在甲方去世后,甲方愿意将____________(具体财产)作为遗赠,全部或部分转交给乙方。
2. 甲方须在本协议签署后____日内完成遗赠公证程序,以确保遗赠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 若甲方在生前未完成遗赠公证程序,则本协议中的遗赠条款将自动失效。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 甲方可因身体状况或其他特殊原因解除本协议,但需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
3. 乙方如因未能履行职责或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可提前解除合同,并不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如未按协议约定支付服务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逾期滞纳金,并保留解除合同的权力。
2. 乙方如未能履行照护义务,导致甲方身心健康受到损害,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合同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实际损失的______倍。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的生效不影响甲方与其他第三方的合法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争议解决
1.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所有因本协议引起的诉讼或仲裁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本协议经双方充分理解并自愿签署,自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