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老年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住址:[住址]
乙方(照护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住址:[住址]
鉴于:
1. 甲方在年龄上已达到需要照护的阶段,身体状况需要适当的居家照护服务;
2. 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所需的照护服务,并在此基础上达成财产继承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的居家照护及财产继承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协议目的
본协议의 목적은甲方의居家照护과財産继承事宜に関する权利及义务を定めることです。
第二条 服务内容
1. 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以下照护服务:
a) 日常生活照护:包括但不限于饮食、起居、卫生、陪伴等;
b) 健康监测:定期检测甲方的身体状况,必要时送医就医;
c) 心理关怀:提供情感支持和社会交往,帮助甲方进行心理疏导;
d) 其他经甲方同意的照护服务。
2. 以上服务应根据甲方的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反馈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第三条 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a) 享有接受专业照护服务的权利;
b) 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合理的照护服务并提出改善意见;
c) 负责按时支付约定的照护费用;
d) 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健康状况及生活习惯信息,以便乙方提供适当的服务。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a) 有权得到甲方支付的照护费用;
b) 有责任按照协议约定提供优质的照护服务;
c) 应定期向甲方反馈其照护工作的开展情况;
d) 在照护服务过程中,应尊重甲方的生活习惯、价值观和个人隐私。
第四条 财产继承约定
1. 甲方同意在其逝世后,将其名下的部分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存款等)递赠给乙方,作为对乙方提供照护服务的回报。
2. 具体继承财产及其价值,以甲方在本协议签署时的相关清单为准。
3. 上述财产自甲方去世之日起生效,乙方应在法律规定的继承程序内,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 双方同意,甲方应按月向乙方支付居家照护费用,具体金额为[具体金额]元。
2. 费用应于每月的[具体日期]前通过银行转账至乙方指定账户,乙方应提供相应收据。
3. 甲方如有追加服务需求,费用另行商议。
第六条 合同生效及期限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有效期至甲方逝世或双方书面解除本协议为止。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若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a) 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
b) 如因违约导致直接损失超出可赔偿的范围,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进一步的法律责任。
2. 甲方未按时支付居家照护费用,乙方有权停止服务,直至款项结清。
3. 若乙方未能按约定提供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并继续履行,或选择解除本协议。
第八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
1.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2. 任何修改、补充均需经双方书面确认。
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