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老年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照护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鉴于甲方因年事已高,需要乙方进行居家照护;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照护服务,并以此作为甲方遗产赠予的条件,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甲方年老后在居家照护方面所需的服务,以及作为照护回报所承诺的甲方遗产的赠予安排。
第二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a) 享有乙方提供的照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生活照料、健康管理、陪伴活动等;
b) 有权随时对照护服务的质量和内容提出意见和要求;
c) 按照约定按时支付照护费用(如有);
d) 遵循合同条款,履行遗产赠予的义务,确保赠予的合法性。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a) 有权获得甲方的遗产赠予承诺,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现金、投资等;
b) 有义务为甲方提供优质的居家照护服务,确保甲方的安全与健康;
c) 有责任保护甲方的隐私和个人信息;
d) 在照护期间,乙方不得擅自离职或转移职责(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通知甲方)。
第三条 合同条款
1. 合同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甲方去世或双方另行书面终止。
2. 照护服务内容:
a) 日常生活照料:包括饮食、起居、卫生、简单的家务等;
b) 健康管理:包括定期体检、用药管理、紧急情况处理等;
c) 心理陪伴:乙方应定期与甲方进行沟通,陪伴其进行娱乐活动,减少孤独感。
3. 费用支付:
a) 甲方应于每月的第一天向乙方支付照护费用(具体金额另行约定),作为乙方提供服务的报酬;
b) 甲方应承担与照护服务相关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药品、医疗器械等。
4. 遗产赠予:
a) 甲方承诺在其去世后,按法律程序将其全部合法财产(具体明细另行约定)赠予乙方;
b) 乙方承诺在接受甲方财产赠予的同时,继续履行照护责任,若未能履行则视为违约。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按约支付照护费用,乙方有权停止提供照护服务,直至甲方支付所欠费用。
2. 若乙方未能依约提供约定的照护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照护服务不足导致的损失,并可解除合同。
3. 任何一方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合理措施减轻损失。
4. 因违反本合同条款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 合同变更与解除
1. 合同的变更须经双方书面同意,并对变更内容进行记录。
2. 双方如需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的理由及后续事宜需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 其他条款
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明确,形成补充协议,并附于本合同后。
3. 双方的争议应优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居住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签署: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