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甲方(老年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扶养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甲方的家庭照护及遗产继承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本协议中,以下术语的含义为:
1.1“家庭照护”是指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对甲方提供的生活照料、健康护理、心理慰藉等服务。
1.2“遗赠”是指在甲方去世后,甲方根据本协议将其合法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留给乙方的行为。
1.3“违约责任”是指任何一方由于违约行为导致对方损失时,违约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提供家庭照护服务,并享受乙方的照护义务。
2.2 甲方有权随时了解乙方的照护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饮食、健康及心理状态。
2.3 甲方有义务如实向乙方提供其身体健康状况的信息,并在提供照护服务时配合乙方的工作。
2.4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约定的家庭照护费用,具体金额及支付方式在本协议中另行约定。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约定的照护费用,并且应妥善管理和使用这些费用。
3.2 乙方应尽职尽责地提供家庭照护,确保甲方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并定期汇报甲方的健康状况。
3.3 乙方有权在甲方健康状况恶化时采取必要的医疗措施,但应事先征得甲方或其家属的同意。
3.4 乙方应对甲方的个人隐私保密,不得擅自泄露甲方个人信息。
第四条 遗产继承安排
4.1 甲方同意在其去世后,将其合法财产的_____%(具体比例可根据情况调整)遗赠给乙方。
4.2 甲方的遗产包含但不限于房产、存款、证劵及其他任何合法财产。
4.3 甲方有权在生前通过合法方式修改遗赠内容,须提前通知乙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若甲方未按约定支付照护费用,乙方有权停止提供照护服务,并依法追索未支付的费用。
5.2 若乙方未按协议要求提供家庭照护,导致甲方身体健康或财产受到损害,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3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免除相关责任。
第六条 合同生效条件
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 若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因法律法规的变化而无效,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第七条 其他条款
7.1 本协议的修改、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7.2 如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7.3 本协议中未尽事项,均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如有):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