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老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照料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为孤寡老人,需要稳定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支持;乙方愿意提供全面的生活照料服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协议目的
本协议旨在为甲方提供全面的生活照料与精神关怀,并约定相关的权利义务及遗赠扶养条件,确保甲方在生活中的基本需求得到满足,并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服务内容
1.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 日常生活照料,包括饮食、起居、卫生、用药等。
(2) 定期健康检查与陪同就医,确保甲方的身体健康。
(3) 适当的精神陪伴与心理疏导,预防心理问题。
(4) 安排适当的休闲活动,丰富甲方的生活。
2. 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其健康状况及生活习惯,并配合乙方的照料工作。
第三条 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权利:
(1) 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约定提供生活照料服务。
(2) 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服务质量反馈与处理意见。
(3) 有权随时终止协议,但应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
2. 乙方义务:
(1) 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稳定且高质量的生活照料服务。
(2) 应及时向甲方反馈其健康状况及隐患,并提出合理建议。
(3) 应遵守甲方的隐私权,保护甲方个人信息和生活细节。
3. 甲方义务:
(1) 甲方应支付约定的照料费用。
(2)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照料工作,提供必要的生活设施。
(3) 甲方须按照协议约定给予乙方适当的遗赠,以保障乙方在照料期间的基本生活需求。
第四条 风险与责任
1. 甲方在乙方照料期间如因自身健康问题或其他原因,产生意外伤害及健康问题,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除非乙方未能履行照护义务。
2. 乙方如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导致甲方健康受损,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1. 照料费用为每月人民币________元,费用包括以上所有服务内容。
2. 甲方须于每月初五日前支付当月费用,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至乙方指定账户:
(乙方账户信息:_____________________)。
3. 若甲方逾期支付,乙方每逾期一天须支付逾期金额的百分之十作为违约金。
第六条 合同变更与解除
1. 任何一方如需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 如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都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1) 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另一方造成重大损失。
(2) 甲方健康状况严重恶化,不能继续履行合同。
(3) 乙方有重大失职行为,影响甲方人身安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违约,需赔偿对方因此受损失的全部费用。
2. 乙方如未按照约定提供照料服务,需承担相应赔偿,并继续履行服务。
3. 甲方如未及时支付费用,需按照逾期情况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合同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同意遵守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予以补充。
第九条 其他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须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3. 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