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老年人):[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住址:[住址]。
乙方(扶养人):[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住址:[住址]。
鉴于甲方因年纪已高,生活自理能力下降,亟需他人照护;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照护服务,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1 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必要的生活照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日常起居照料、饮食安排、卫生清洁、陪同就医、精神慰藉等。
1.2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健康状况及需求,合理安排服务时间,确保每天至少提供[具体小时数]小时的照护服务。
1.3 在甲方身体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乙方应及时调整照护方案,并通知甲方及其家属。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1 甲方有权选择合适的照护服务内容,并可对乙方的服务提出合理建议和要求。
2.1.2 甲方应如实提供自身的健康状况和生活需求,确保乙方在服务过程中能够提供适宜的照护。
2.1.3 甲方有权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要求乙方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供照护服务。
2.1.4 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及时支付乙方的照护服务费用。
2.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2.1 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的需求,提供适合的照护服务,并做好相关的服务记录。
2.2.2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优质的照护服务,保证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2.3 乙方应遵循职业道德,在提供服务时尊重甲方的意愿和隐私。
2.2.4 乙方在甲方生前有权要求甲方作出关于遗产的处分,具体内容应在本协议第三条中说明。
第三条 遗产分配
3.1 甲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将其所拥有的个人财产(详见附件清单)在其去世后,全部遗赠给乙方。
3.2 甲方承诺在去世前没有任何债务负担,否则由甲方继承人负责偿还该等债务。
3.3 在甲方去世后,遗产的具体分配由甲方依法指定的遗嘱继承人执行,并由乙方协助完成相关手续。
第四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4.1 本协议约定的照护服务费用为每月[具体金额]元。
4.2 费用支付方式为每月底结算,甲方应在每月底前将当月照护服务费用支付给乙方指定的账户。
4.3 甲方如拖欠服务费用,乙方有权追讨欠款并自行决定是否继续提供服务。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5.1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需变更协议内容,应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5.2 甲方在服务期间如果选择变更照护人,须提前[具体时间]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后,才能解除合同。
5.3 如乙方不能继续履行照护职责,须提前[具体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有权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服务费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甲方如未按约定支付服务费用,需按逾期金额的[具体比例]%支付违约金,乙方有权追讨欠款。
6.2 乙方如未按约定提供照护服务,需向甲方支付下个月服务费用的[具体比例]%作为违约金。
6.3 如因任何一方的过失导致对方遭受特殊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条 其他约定
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去世后自然终止。
7.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7.3 本协议的解释及争议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属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4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任何修改或补充均需书面形式。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