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老年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乙方:(照护服务提供者姓名或公司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鉴于甲方为老年人,身体状况逐渐衰弱,需获得专业和持续的居家照护服务;同时,乙方是一家提供老年人居家照护服务的合法机构或个人,具备提供相应服务的资质和能力。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作为法律依据。
一、协议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甲方与乙方之间关于甲方在居家照护服务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并依据协议内容确认甲方通过遗赠方式向乙方提供一定的财产赠与,以换取乙方对甲方的照护服务。
二、双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协议约定提供专业的居家照护服务。
(2)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自身的健康和生活状况的相关信息,以便乙方进行有效的照护计划。
(3)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支付约定的费用,作为照护服务的对价。
(4)甲方有责任妥善保管自身的财产,并不能随意处置与本协议相关的财产以免影响后续约定的遗赠事项。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照甲方需求,提供高质量的居家照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生活照顾、饮食安排、健康监测、心理疏导等。
(2)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的状况调整服务内容、模式和时间,并应在变更前与甲方进行充分沟通。
(3)乙方应确保为甲方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具备相关的资格和技能,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培训和管理。
(4)乙方需要保护甲方的个人隐私,不得随意泄露甲方的个人信息和家庭财产情况。
三、合同条款
1. 服务内容
(1)乙方将提供以下具体服务:
a. 每日定时巡访,评估甲方的健康状况;
b. 提供膳食服务,包括膳食准备和营养搭配;
c. 协助甲方进行生活自理,提供必要的身体护理;
d. 定期安排健康检查和药物管理。
(2)服务时间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的有效期间内,直至甲方满足终止条件或解除协议。
2. 服务费用及支付
(1)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每月服务费用(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确认),在每月的前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当月费用。
(2)如甲方逾期支付费用,乙方有权收取滞纳金,具体为逾期费用的10%。
3. 遗赠条款
(1)甲方同意在自身去世后,将其名下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银行存款、股票等)以遗赠方式给予乙方,作为对乙方提供照护服务的补偿。
(2)甲方须保证在生前已依法立遗嘱,明确规定遗赠内容和受益人。
4.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如需对本协议进行变更,须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
(2)任何一方如欲解除协议,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若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健康状况急剧下降导致无法履行协议,甲方可立刻解除协议。
5. 违约责任
(1)若甲方未按约付款,除需支付相应滞纳金外,乙方有权暂时停止提供服务。
(2)若乙方未按约定提供服务,甲方有权要求减免相应费用,或终止协议并追求相应索赔。
(3)因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需要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精神损失、医药费、其他额外支出等。
四、合同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条款。如甲方于缔约时存在精神或法律上的瑕疵,应负责相应后果,协议自动失效。
五、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解释及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若因本协议产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约定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所有与本协议相关的文件、信函、通知等,均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对方。
3. 本协议的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
签字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