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署:
一方:老年人社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另一方:扶养人(以下简称“扶养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老年人享有应有的照护服务和遗产赠予安排,特制定本协议。
第一条 目的
本协议旨在通过明确老年人社会服务中心与扶养人之间的长期照护及遗产赠予安排的条款,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其身心健康及生活质量的提高。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1. 中心的权利与义务:
(1)提供高质量的长期照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心理疏导等。
(2)对扶养人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以提升其照护能力。
(3)在扶养人不履行协议义务或服务质量不达标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其改进或者解除协议。
(4)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有权根据法律规定收取服务费用。
2. 扶养人的权利与义务:
(1)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必要的照护服务,确保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2)积极配合中心的各项工作,参加中心组织的培训与活动。
(3)不得擅自改变协议中所约定的服务内容与方式。
(4)在本协议生效后,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对老年人进行长期照护,并享有由老年人遗赠安排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合同条款
1. 服务内容
(1)日常生活照料:包括饮食安排、清洁卫生、起居照顾等。
(2)医疗护理:包括定期健康检查、药物管理、紧急救助等。
(3)心理关怀:定期开展心理疏导及情感支持活动。
2. 服务费用
(1)中心按月收费,费用标准为_______元人民币,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付款周期为每月的第一周。
(2)费用调整:如因市场变动需调整服务费用,需提前30天通知扶养人。
3. 遗产赠予安排
(1)老年人在与中心及扶养人签署本协议时,自愿将其合法拥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现金、不动产等)在去世后遗赠给扶养人。
(2)遗赠安排需经老年人书面确认,并在本协议正本附加确认函。
4. 合同期限
(1)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年,期满后双方可协商续约。
(2)如被扶养人中途去世,合同自动终止,扶养人不再享有遗产赠予权。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如中心未能提供约定的服务内容或服务质量,扶养人有权要求中心在____日内整改,若整改无果,扶养人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中心赔偿因此而产生的损失。
2. 扶养人如未能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照护义务,中心可要求其在____日内改正;若仍未改正,中心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不退还已收取的服务费用。
第五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协议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合同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中心与扶养人各持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协议。
第七条 其他条款
如本协议某一条款被判定为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双方在履约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或解除本协议,所有变更均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以下空白处为双方签字及盖章处)
老年人社会服务中心(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扶养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