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由甲方(法定代表人姓名)与乙方(老年住宅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姓名)于(年月日)在(地点)签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老年住宅养护服务的遗赠扶养及生活照料责任承诺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协议双方
1. 甲方:姓名(身份证号),住所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电话号码),以下称为“甲方”。
2. 乙方:老年住宅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住所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电话号码),以下称为“乙方”。
第二条 协议目的
为确保老年人在乙方提供的住宅中能获得长期的生活照料及养护服务,甲方愿意向乙方赠予一定的财产,以便于乙方为老年人提供更优质的生活服务。
第三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约定提供相应的生活照料服务,并对服务的质量进行监督。
(2)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赠与所述财产,确保赠与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甲方应避免影响乙方的正常运营,并及时向乙方提供有关老年人身心健康情况的信息。
(4)甲方应保证自身具备赠与财产的合法权利,并承担因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在甲方赠与的财产范围内,按照本协议约定对老年人进行照料与服务。
(2)乙方应确保为老年人提供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及日常生活照料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饮食、医疗、心理疏导等。
(3)乙方须建立完善的服务记录,提供服务满意度调查,并定期向甲方报告服务执行情况。
(4)乙方应保护甲方及老年人的个人信息,未经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第四条 合同条款
1. 财产赠与
(1)甲方同意赠与乙方位于(具体地址)的物业(描述物业情况),赠与价值为(具体金额)。
(2)赠与财产的所有权在甲方完成相关手续后,转移至乙方,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产权登记手续。
2. 服务内容
(1)乙方应在老年住宅内提供24小时的生活照料服务,包括每日三餐的营养搭配、定期健康检查、日常活动陪护等。
(2)乙方应定期组织老年人的文化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生活。
3. 服务费用
(1)作为甲方赠与的回报,乙方不得向老年人收取超过(具体数额)元的生活服务费。
(2)因突发疾病或特殊情况需额外就医、护理时,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提供费用明细。
4. 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能按时完成赠与手续,所造成的延误、损失由甲方负责。
(2)如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相关服务,对老年人造成损害时,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如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在指定时间内进行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合同生效条件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若一方在签署本协议后认可任何修改或补充条款,需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双方签署方可生效。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履行及解释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部分。
2. 本协议共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