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老年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照料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鉴于甲方希望在生活中获得必要的照料与关怀,同时希望在其去世后将其财产遗赠给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具体如下:
第一条 协议目的
本协议旨在确立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扶养及财产遗赠关系,以保障甲方的生活照料需求,并明确甲方在去世后希望将其财产遗赠给乙方的意愿。
第二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必要的生活照料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日常生活帮助、健康管理、心理关怀等。
1.2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提出合理的意见与建议。
1.3 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相关的健康状况及生活需求信息。
1.4 甲方应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生活照料费用,费用详情见第五条。
1.5 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解除本协议,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乙方有权按照协议约定收取相应的生活照料费用。
2.2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全面的生活照料服务,确保甲方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2.3 乙方应尊重甲方的个人隐私和选择,不得擅自侵犯。
2.4 乙方有义务定期向甲方报告其健康状况及生活安排的相关信息。
2.5 乙方应遵守约定,配合甲方的遗赠安排,确保甲方的财产在其去世后依法转移。
第三条 服务范围及内容
1. 乙方负责以下照料服务:
1.1 日常生活支持:包括饮食准备、清洁卫生、服装管理等。
1.2 健康管理:包括用药管理、定期健康检测、就医陪护等。
1.3 心理关怀:陪伴交流,定期进行心理疏导与慰藉。
1.4 社交活动安排:协助甲方参加各种社交活动,丰富生活内容。
2. 服务内容可根据甲方实际需求与乙方服务能力进行调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
第四条 遗赠条款
1. 甲方明确表示希望在其去世后,将其合法财产(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房产、其他财物)全部遗赠给乙方。
2. 甲方需在本协议生效后的30天内,与专业法律顾问共同拟定遗嘱,以确保其遗赠意愿的合法性及有效性。
3. 若甲方未能在生前拟定有效遗嘱,乙方不承担因未遗赠而导致的任何法律责任。
第五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1. 甲方应按月向乙方支付生活照料费用,具体金额为每月人民币(大写)______元(小写:_______元)。
2. 费用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双方协商后确定。
3. 任何费用调整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条款,导致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若乙方未能履行约定的照料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或解除本协议,并可要求其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3. 若甲方未能支付约定的照料费用,乙方有权暂停服务,直至支付到位。
第七条 合同的修改与解除
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由双方书面同意,并作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2. 协议如需解除,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说明解除原因。
第八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进行修改及解除。
第九条 争议处理
1. 双方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条 其他条款
1.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