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XXXXXXXX
甲方(养老中心):城市养老中心
地址: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XX
乙方(老年人):姓名:XXXXXXXX
性别:XXXX
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在城市养老中心的照料与遗产分配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协议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甲方为乙方提供的照料服务及乙方在去世后遗产的分配方式,保障乙方在养老期间的生活品质,以及其遗产的合理分配。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为乙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生活照料、健康护理、文化娱乐、社交活动等服务。
(2)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身体及心理健康状况,调整照料方案与服务项目。
(3) 甲方应保持乙方个人信息的机密性,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4) 甲方应按月向乙方提供服务情况及费用清单,接受乙方的监督与建议。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支付方式,及时向甲方支付养老费用。
(2) 乙方有权针对甲方的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求甲方改进服务质量。
(3) 乙方应如实告知甲方个人健康状况及其他可能影响照料服务的信息。
(4) 乙方在生前应指定合法的遗产受益人,若未指定,则应按国家法律规定进行分配。
第三条 合同条款
1. 照料服务内容
(1) 生活照料:包括饮食、起居、个人卫生、衣物清洗、活动安排等。
(2) 医疗护理:定期体检、健康评估、必要时陪同就医等。
(3) 消遣娱乐:组织文化娱乐活动,如棋牌、手工、唱歌等。
(4) 社交活动:定期组织文艺汇演、团建活动,增进老年人交际。
2. 费用标准
(1) 乙方应每月向甲方支付养老服务费用,标准为人民币XXXX元。
(2) 若乙方的健康需要额外的医疗照料,甲方应提前告知乙方,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
3. 遗产处理
(1) 乙方在去世后,其遗产依照乙方生前所立遗嘱进行分配,或按法定继承顺序处理。
(2) 若乙方未立遗嘱,其法定继承人应在乙方去世后30日内向甲方提供相关法律文件,以便进行遗产分配。
4. 合同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为乙方入住城市养老中心期间。若乙方提前终止入住,应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如未履行本协议所约定义务,导致乙方生活质量下降,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作出相应赔偿。
2. 乙方如未按时支付费用,甲方有权收回对乙方的照料服务,并向乙方追索拖欠费用,逾期支付的部分每日按应付金额的5%计算违约金。
3. 若因不可抗力导致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协议,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协商解决方案,直至不可抗力消失。
第五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城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其他
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签字方可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养老中心)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___ (签名)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乙方(老年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 (签名)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