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高龄独居者):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地址:______
乙方(照护服务提供者):______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
地址: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高龄独居者生活照护服务及相关遗赠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目的
本协议旨在为甲方提供生活照护服务,确保其在生活上的基本需求被满足,并明确双方在该过程中产生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条 服务内容
1.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以下生活照护服务:
(一)日常生活协助,包括但不限于洗漱、穿衣、就餐、如厕等个人护理;
(二)心理慰藉,陪伴甲方,缓解孤独感;
(三)健康管理,包括定期测量血压、血糖等健康指标,并协助就医;
(四)安排和协调甲方的日常活动,以及陪同外出。
2. 乙方应确保至少每周提供____次照护服务,服务时间为每次____小时。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有权按时接受乙方提供的各项服务;
(二)甲方应如实向乙方告知自身健康状况及生活需求;
(三)甲方应按约定支付照护费用,确保乙方按照协定履行服务。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有权依法收取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
(二)乙方应按照协议约定提供稳定、高质量的照护服务,并定期向甲方反馈服务情况;
(三)乙方应加强对服务人员的管理与培训,确保其具备提供照护服务所需的专业知识。
第四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1. 服务费用为____元/小时。
2. 甲方应在每月的____日之前,将当月的服务费用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账户信息如下:______
3. 若甲方未按时付款,乙方有权暂停服务,直至收到拖欠的款项。
第五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双方可协商延续合同,续签合同须提前____天通知对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能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所拖欠款项的逾期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2.如乙方未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提供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并可向乙方索赔因此造成的损失。
3.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八条 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1. 本合同一经签署,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
2. 双方均可在合同期内提前____天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3. 合同结束时,乙方应协助甲方整理和归还一切个人物品和文件。
第九条 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电子签名具备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署地点: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