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王老先生(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 王老先生年事已高,生活自理能力较弱,需要长期的生活照料;
2. 王老先生希望在去世后将其遗产进行合理的遗赠安排;
3. 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长期生活照料服务,并在甲方去世后负责甲方遗产按照其意愿进行管理与分配。
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王老先生长期生活照料及其遗产遗赠的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 乙方根据甲方的个人需求,提供全面的生活照料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日常生活护理:协助甲方的饮食、起居、洗浴等基本生活照料。
(2)健康管理:定期安排健康检查,服药提醒和营养搭配。
(3)精神陪伴:陪伴甲方聊天、散步、进行文化活动等,关心甲方的情绪和心理健康。
(4)家务服务:负责甲方居住环境的清洁与整理。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在服务期限内,随时提出不同的护理需求和意见,乙方应积极回应并调整服务内容。
(2)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自身的健康状况以及特殊需求,以便乙方能提供有效的照料服务。
(3)甲方有责任按时支付乙方服务费用。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生活照料相关信息,以保障服务质量。
(2)乙方应遵循专业道德和职业规范,对甲方个人隐私及健康信息进行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3)乙方负有提供安全、舒适、及时的照料服务的义务,确保甲方的生活质量。
第三条 服务费用
1. 甲方应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生活照料服务费用,费用为每月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 甲方在签订本协议时,需一次性支付乙方服务费的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其余费用应在每月的______号之前支付。
3. 本协议所有费用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甲方应在转账后即时通知乙方。
第四条 遗产遗赠
1. 甲方同意在其去世后,将其所有的可动产和不动产遗赠为乙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房产: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一套。
(2)存款:账户余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的银行存款。
(3)其他资产:____________________。
2. 甲方应指定遗嘱公证人,在下述情况下,乙方享有与甲方签订的遗产遺贈协议相符的权利:
(1)甲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自愿做出遗赠;
(2)甲方的遗嘱符合法律规定并经过公证。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如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服务费用,乙方有权停止提供服务,并要求甲方赔偿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2. 如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服务,影响甲方的生活质量,甲方有权解除协议,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服务费用,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3. 如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六条 合同生效条件
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章的协议文本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2. 若协议中涉及的法律、法规或政策发生变化,甲乙双方均有权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第七条 争议解决
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