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受赠人):[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址:[住所地址]
乙方(扶养人):[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址:[住所地址]
鉴于甲方为老年人,需要专门的居家照护与经济保障服务;乙方愿意提供相应的照护及经济支持,现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1 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以下居家照护服务:
a. 日常生活照料(包括但不限于饮食、起居、洗漱等)。
b. 健康监测(包括定期测量血压、血糖等)。
c. 定期陪伴与交流,提供心理慰藉。
d. 协助甲方处理家庭琐事及重要事务。
e. 定期接受甲方的需求反馈,调整服务内容。
1.2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身体健康状况,安排合适的照护方案,并保持及时沟通,确保甲方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第二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a. 甲方有权获得专业、周到的照护服务。
b. 甲方应如实提供个人身体健康状况及生活需求,配合乙方的照护计划。
c. 甲方应按时支付约定的经济补偿款项。
d. 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协议,但需提前通知乙方,以便做出相应调整。
2.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a. 乙方有权获得甲方的经济补偿,以支持其提供的照护服务。
b. 乙方应遵循专业标准,为甲方提供高质量的照护服务。
c. 乙方需定期向甲方反馈照护情况,并做好记录。
d. 乙方应尊重甲方的生活习惯与隐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甲方的个人信息。
第三条 经济补偿条款
3.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经济补偿为:[具体金额]元/月。
3.2 支付方式:甲方应于每月的[具体日期]之前,将当月服务费用支付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3.3 若甲方逾期支付经济补偿,需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违约金按未支付金额的[具体比例]%计算。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如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经济补偿,乙方有权暂停提供服务,直至甲方支付完毕。
4.2 如乙方未按约定提供照护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为当月服务费用的[具体比例]%。
4.3 双方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协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并不视为违约。
第五条 合同生效与变更
5.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协议的生效应特别明确。
5.2 协议的任何变更或补充须经双方书面确认。
5.3 如有法律、政策变更影响到本协议的实施,双方应友好协商,及时调整协议内容。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双方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6.2 若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条款
7.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可以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及双方另行达成的书面补充协议。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自愿签署,双方在此承诺遵守协议内容,确保甲方在生活中得到妥善的照护和保障。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