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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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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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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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甲方为某市文化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者与管理者,乙方为具有相应资质与技术能力的施工单位。为明确双方在该工程项目中的权利、义务及责任,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同目标
本合同的目标是按照甲方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规范,完成某市文化中心的施工和后期服务工作,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
第二条 工程内容
1. 工程名称:某市文化中心建设工程。
2. 工程地点:某市某区某地。
3. 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装修工程、设备安装、景观工程等。详见附录一《工程预算》及附录二《工程图纸》。
第三条 工期
1. 工程开工日期: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双方约定的开工日期。
2. 工程竣工日期:自开工之日起,双方约定的竣工日期。
3.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工期延误,乙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第四条 施工质量
1. 乙方承诺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甲方要求。
2. 甲方有权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应予以配合。
第五条 脱工与验收
1.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5日内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2. 甲方应在接到验收通知后10日内进行现场验收,若验收合格,双方应签署《工程验收合格证明》。
第六条 资金支付
1. 工程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2. 付款方式:
(1)合同签署后,甲方支付乙方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
(2)工程完成至70%时,支付总价款的40%。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支付余款30%。
3. 乙方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第七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有权按时获得约定的施工费用,享受甲方提供的必要协调与支持。
2. 乙方应负责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质量、资料等情况的及时汇报。
3. 乙方应确保施工现场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相关规定。
第八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有权对施工进度、质量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
2. 甲方应及时支付乙方约定的工程款项,并提供必要的支持与信息。
3. 甲方应协助乙方解决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与困难。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若乙方未能按时施工,除不可抗力因素外,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 若甲方未能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项,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未付款项总额5%的违约金。
3. 因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由此产生的全部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影响其履行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罢工等。
2. 遇不可抗力事件,受到影响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影响结束后尽快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 合同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2. 若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另一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3. 合同解除后,双方应进行最终结算。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工程款项结清、相关权利义务履行完毕。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