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双方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协议,以明确双方在华东地区新城中心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华东地区新城中心。
1.2 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综合体内商业设施、办公楼、停车场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
第二条 合同估算价及支付方式
2.1 合同总价: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2.2 付款方式:
(1) 签署合同后一周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
(2) 工程开工后,按照工程进度,甲方分期支付款项,具体支付比例见施工进度计划;
(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剩余款项,保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结清。
第三条 施工时间
3.1 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2 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3 如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制定工期。
第四条 权利与义务
4.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项;
(2) 甲方负责提供施工所需的原材料、设备等必要条件;
(3) 甲方享有对施工进度和质量的监督权,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符合要求的施工进行整改;
(4)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施工现场条件和周边环境的合理安排,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4.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应当按照设计图纸和合同约定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2) 乙方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若需延期,需提前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
(3)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4) 乙方需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并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第五条 材料及设备
5.1 乙方负责采购并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及合同要求的建筑材料和设备,所有材料和设备应向甲方报备。
5.2 甲方应对乙方所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进行监督,有权拒绝使用不合格材料和设备,并及时告知乙方整改。
第六条 施工管理及质量控制
6.1 乙方应指派专人负责工程的施工管理,确保各项工序协调进行。
6.2 甲方有权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乙方应予以配合,若存在质量问题,乙方需负责整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6.3 竣工验收应由双方共同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工程款的结算。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违约金按未支付部分的千分之五每日计算。
7.2 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任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逾期工期的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五每日计算。
7.3 在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施工质量违约时,责任方需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及法律责任。
第八条 不可抗力
8.1 因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责任方不承担违约责任。责任方需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应证明。
8.2 双方应积极协商,尽量降低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造成的影响。
第九条 合同生效
9.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9.2 本合同有效期至合同约定的所有工程款项结清并完成竣工验收之日为止。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0.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附则
11.1 本合同如需变更或补充,需经双方书面同意。
11.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 本合同中未约定事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执行。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