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客户名称)
地址:(客户地址)
电话:(客户电话)
乙方:(施工单位名称)
地址:(施工单位地址)
电话:(施工单位电话)
鉴于: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某市中心商业综合体的土建施工,经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第一条 合同范围
1.1 本合同所述“土建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地基与基础工程、结构工程、砌体工程、屋面工程、装饰与装修等所有与商业综合体建设相关的土建施工项目。
1.2 甲方负责提供与项目相关的设计图纸、施工文件及其他必要的资料。乙方需依照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施工。
第二条 合同金额与结算方式
2.1 本合同预估总金额为人民币(具体金额)万元,具体金额将在工程量清单和结算单中明确。
2.2 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待工程进度达到30%时,再支付30%的款项,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40%的款项。具体结算以工程量清单及实际施工进度为准。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数量完成施工任务。
(2)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
(3)有权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有权要求乙方按要求整改不合格的工程。
(4)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施工款项。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不得无故变更已确定的施工方案。
3.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施工款项。
(2)有责任按照国家施工标准及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规范。
(3)应当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并保证施工进行期间现场的安全责任。
(4)如因施工原因导致甲方财产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5)及时向甲方反馈施工进度及质量情况,如遇特殊情况及时沟通。
第四条 工程进度与工期
4.1 本工程的施工周期自(开工日期)至(竣工日期),共计(工期长度)天。
4.2 如果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期延误,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可顺延工期。
4.3 若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期完工,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金额的0.5%作为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
第五条 变更与调整
5.1 任何一方需要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调整,须经双方书面确认。
5.2 因设计变更、现场条件变化等不可避免的原因所造成的工程变更,双方应协商后签订变更协议,变更所导致的费用和工期调整应依照变更协议进行。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如果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施工款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6.2 如果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施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整改;如乙方拒绝整改,应承担相应的整改费用及损失赔偿责任。
6.3 任何一方如因违反合同约定,并给对方造成损失,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条 纠纷解决
7.1 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注册地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2 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部分外,双方仍应继续履行合同其余部分。
第八条 合同生效及解除
8.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8.2 经双方协商一致或因不可抗力因素,任何一方可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须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
8.3 如一方因违约行为被解除,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九条 附则
9.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空行)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