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由以下双方于2023年10月1日在中国北京市签署:
甲方(发包方):北京市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三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某街道某小区
联系电话:13800000000
乙方(承包方):北京市某建筑工程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四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某街道某小区
联系电话:13900000000
鉴于甲方拥有某住宅小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实施权,乙方则具备施工能力,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就某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概述
1.1 工程名称:某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工程”)。
1.2 工程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某住宅小区。
1.3 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铺设、排水系统建设、绿化工程以及照明系统建设等。
第二条 工程总承包范围
2.1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工作要求,负责完成所有建设、安装和调试工作。
2.2 工程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 主干道路及人行道的铺设;
b) 雨水及污水排水系统的建设;
c) 小区内部绿化的种植和养护;
d) 小区公共照明设施的安装与调试。
第三条 施工期限
3.1 工程开工日期:2023年11月1日。
3.2 工期:自开工日期起至2024年4月30日,甲方有权对工程期限进行合理的调整,并提前7日通知乙方。
第四条 合同价款
4.1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壹佰万元(¥1,000,000),采用固定总价的形式。
4.2 付款方式:
a) 合同签署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
b) 工程中期(即工程完成50%时),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
c) 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余下的30%。
第五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5.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a) 有权要求乙方按照规定的时间、质量和安全标准进行施工;
b) 及时支付合同约定的款项;
c) 提供工程所需的设计图纸和相关文件;
d) 对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督促和指导。
5.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a) 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改进意见;
b) 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质量标准完成施工任务;
c) 遵守国家及地区的法律法规,确保施工安全;
d) 及时向甲方报告施工进展及存在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质量标准与验收
6.1 乙方应遵循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6.2 工程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申请验收,甲方应在收到申请后的五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6.3 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立即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2 乙方若未能按时完成工程,每逾期一天,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0.5%作为违约金;
7.3 甲方若未能按约及时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天,需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0.5%作为违约金。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8.1 合同生效后,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8.2 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办法。
第九条 保密条款
双方应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及其他保密信息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第十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发包方):
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
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