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希望对其所拥有的城市公共绿地进行景观改造,以提升生态环境,乙方具备该项工程的专业资质和能力,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景观改造工程的承包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述
1.1 工程名称:城市公共绿地景观改造工程。
1.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绿地的植被改造、生态景观小品的设置、绿地水体的整治、土壤的改善和生态设施的增设等。详细内容以甲方提供的设计方案为准。
第二条 合同金额
2.1 本工程的总承包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
2.2 甲方在合同签订时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余款按照工程进度分期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详见附件支付计划。
第三条 工期
3.1 工程总工期为:_________天,自甲方发出开工通知之日起计算。
3.2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进行施工,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按规定处理。
第四条 权利与义务
4.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1.1 甲方有权对工程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质量进行施工。
4.1.2 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支付施工款项。
4.1.3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施工,包括提供必要的施工场地及相关资料。
4.1.4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的工程进度报告后,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保障工程顺利进行。
4.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2.1 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
4.2.2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和设计方案开展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标准。
4.2.3 乙方应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做好现场管理,防止事故发生。
4.2.4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工程进度,并及时解决甲方提出的合理建议。
第五条 施工标准
5.1 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规范进行施工。
5.2 乙方负责工程质量的终验收,确保工程达到甲方要求的生态环境提升目标。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甲方如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应按未支付金额的5%支付逾期违约金。
6.2 乙方如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工程,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应按超期的天数向甲方支付工程金额的0.5%作为违约金。
6.3 因乙方施工不当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整改,且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合同变更与解除
7.1 合同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书面确认。
7.2 任何一方如需解除合同,应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
第八条 合同生效
8.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8.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争议解决
9.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署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附则
10.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
10.2 本合同所附的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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