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城市公园绿化改造工程施工合同及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日期:____年__月__日签署: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希望对其城市公园进行绿化改造,乙方作为专业的工程承包单位,具备相应的项目施工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守。
第一条 工作内容
1.1 乙方负责对甲方指定的城市公园进行绿化改造,包括但不限于植树、草坪铺设、灌木种植、步道修建等项目。
1.2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设计方案和施工要求,合理实施工程,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
第二条 工期与进度
2.1 本工程的总工期为____天,具体开工日期为_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为____年__月__日。
2.2 若因天气、材料供应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期延误,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进行协商调整工期。
第三条 工程款项
3.1 本协议总承包价为人民币____元(¥____)。
3.2 付款方式:甲方应在签署本协议后支付工程款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工程完成50%时支付4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30%。
3.3 所有款项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乙方须提供完整的发票。
第四条 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1 甲方有权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4.1.2 甲方应按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项。
4.1.3 甲方有责任提供必要的施工场地和相关配合,以保障工程顺利进行。
4.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2.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施工过程中所需的资料及支持。
4.2.2 乙方应按照国标和行业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4.2.3 乙方需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负责,确保施工工人及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五条 变更与解除
5.1 本协议一经签署,双方应全面履行。如需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须经双方书面同意。
5.2 甲方可在未造成乙方损失的情况下,因不可抗力原因解除合同。
5.3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因故意或重大过失未能按期完成工作,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产生的直接损失。
6.2 若乙方未按约定完成工程,甲方有权按照工程总价的10%向乙方索取违约金。
6.3 如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暂停施工,并向甲方索取约定金额的违约金。
第七条 保密条款
7.1 双方在协议执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信息,均应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7.2 本保密责任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解除。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与争议解决
8.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期限至工程款项结清之日止。
8.2 本协议的解释、执行及争议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3 合同双方因本协议发生任何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
9.1 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为空白处,双方签字盖章)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