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发包方):某市中心商业综合体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某市某区某街道
法定代表人:张三
联系方式:138XXXXXXX
乙方(承包方):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某市某区某街道
法定代表人:李四
联系方式:139XXXXXXX
鉴于甲方需进行某市中心商业综合体的建筑施工,乙方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及能力,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就本项目的建筑施工承包及相关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项目名称:某市中心商业综合体建设项目
1.2 项目地点:某市某区某地
1.3 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外墙装饰、室内装修、基础设施、周边道路及绿化等相关工程。
第二条 合同总金额及付款方式
2.1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仟万元整(¥10,000,000)。
2.2 付款方式:
2.2.1 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
2.2.2 在工程进度达到50%时,甲方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2.2.3 工程竣工并经过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尾款。
2.3 所有款项支付应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
第三条 工期
3.1 工程开工日期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3.2 工程总工期为12个月,具体竣工日期由甲方另行通知乙方;
3.3 因不可抗力事故及甲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予以确认并允许工期顺延。
第四条 权利与义务
4.1 甲方权利与义务:
4.1.1 甲方有权对工程的进度、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4.1.2 甲方应及时提供施工所需的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
4.1.3 甲方负责办理施工所需的各项证件及手续;
4.1.4 甲方需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项。
4.2 乙方权利与义务:
4.2.1 乙方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工程款项;
4.2.2 乙方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4.2.3 乙方应承担因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保障责任;
4.2.4 乙方需定期向甲方汇报施工进度,并提供相关施工记录。
第五条 变更条款
5.1 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后方可生效;
5.2 由于设计变更、法律法规变化等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变更内容及费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2 甲方逾期支付工程款项的,应按逾期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6.3 乙方未能按期完工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6.4 任何一方因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解除合同而产生的损失。
第七条 不可抗力
7.1 因自然灾害、战争、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
7.2 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30天时,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适当调整履行方式。
第八条 合同生效
8.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并结算完毕后终止;
8.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争议解决
9.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9.2 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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