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发包方):某市中心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某市中心大道123号
法定代表人:张三
联系方式:123-4567-8901
乙方(承包方):某建筑施工有限公司
地址:某省市商业街456号
法定代表人:李四
联系方式:987-6543-21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其他相关事宜。
一、合同项目及范围
1. 项目名称:某市中心商业综合体建设工程。
2. 工程地点:某市中心商业综合体建设用地。
3. 工程规模:商业综合体总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包含购物中心、餐饮区及停车场等设施。
4. 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装饰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及相关材料的供给。
二、合同价款
1.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壹仟万元整(小写:¥10,000,000)。
2. 付款方式:甲方按照项目进度分期支付乙方,具体付款节点和比例如下:
(1)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
(2)土建工程完成50%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
(4)保修期满后,支付剩余的30%。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2)应按合同约定按期支付工程款;
(3)提供施工所需的相关资料及图纸;
(4)负责协调施工现场的环境和安全管理;
(5)在发现施工质量或进度问题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协商解决方案。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获得甲方支付的工程款项;
(2)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和标准完成各项施工任务;
(3)提供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建筑材料,并负责材料的运输和装卸;
(4)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报告施工进度和存在的问题;
(5)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范,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与整洁。
四、合同变更与解除
1. 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任何一方可以书面通知对方变更、解除合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如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可解除合同。
3. 合同变更必须经双方书面确认,变更部分内容应与本合同一致。
五、工程验收
1.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2. 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3. 验收合格后的工程,甲方应出具书面验收报告,乙方可据此申请支付尾款。
4. 若工程未达到验收标准,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整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再次申请验收。
六、违约责任
1. 若一方未按约定履行合同,须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 如因乙方材料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部赔偿,并承担整改费用。
3. 一方如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出示相关证明材料。不可抗力持续超过60天,任何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七、保修条款
1. 本合同所建工程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期为24个月。
2. 在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乙方应负责免费维修。
3. 保修期满后,若甲方依然要求维修,乙方应按合理费用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争议解决
1. 本合同的履行及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的生效与效力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附件内容发生变更时,应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十、其他约定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 本协议的修改、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且需双方签字确认。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