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双方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城市绿色生态园区建设工程施工及景观设计与布置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概述
1.1 项目名称:城市绿色生态园区建设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
1.2 项目地点:___________。
1.3 工程内容:包含场地的平整、绿化施工、景观设计及布置服务等。
第二条 合同价格
2.1 合同总价: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的总费用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2.2 支付方式:甲方应在合同签署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余款按照以下进度支付:每完成阶段工作后支付相应阶段费用,最终款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展进行监督与检查,确保施工过程符合设计要求与合同约定。
3.2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价款,提供施工所需的相关资料和场地。
3.3 甲方应对乙方的设计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在合理时间内进行反馈。
3.4 如甲方需要对项目内容进行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及相关要求,进行科学合理的景观设计,并确保设计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环保标准。
4.2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施工任务,并负责施工安全与质量,确保如期交付。
4.3 乙方应及时提供施工进度与质量报告,接受甲方的现场检查与监督。
4.4 乙方须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合理处理,符合环保要求。
第五条 工期
5.1 本项目的开工日期为___________,竣工日期为___________,总工期为___________个月。
5.2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期延误,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工期。
第六条 质量标准
6.1 工程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国家标准,并满足甲方的设计要求。
6.2 竣工后,乙方应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合同款,需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7.2 若乙方未按工期完成施工,除不可抗力外,每逾期一天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7.3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施工延误,乙方有权相应延长工期,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7.4 任何一方因违反合同条款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8.1 合同如需变更,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8.2 甲方有权在未通知乙方的情况下解除合同,但需支付乙方已经完成部分的费用。
8.3 乙方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有权中止施工,甲方应承担因延误而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保密条款
9.1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均应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9.2 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持续时间为______年。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0.1 本合同的订立、履行及解释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2 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
11.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1.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