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签署日期】签署,双方同意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甲方(发包方):【甲方公司全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地址:【甲方地址】
联系方式:【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方):【乙方公司全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地址:【乙方地址】
联系方式:【乙方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负责城市综合体建设项目的运营,乙方具有土建和装饰工程的施工能力,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述
1.1 工程名称:城市综合体建设项目。
1.2 工程地点:【具体地址】。
1.3 工程范围包括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技术支持等。
第二条 合同金额与支付方式
2.1 本合同约定的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金额】元(¥【金额】)。
2.2 甲方应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1)预付款: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
(2)进度款:根据工程进度,按每阶段完成量的30%支付,每阶段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
(3)竣工款:工程交付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款项30%。
2.3 乙方应提供符合税务局要求的有效发票。
第三条 工期
3.1 本工程的开工日期为【开工日期】;
3.2 工程完工日期为【完工日期】;
3.3 工期延误的情况下,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申请延期,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
第四条 权利及义务
4.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质量、进度进行监督和检查;
(2)应及时支付工程款项,并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
(3)如发现乙方施工不符合设计要求,有权要求整改。
4.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按约定获得工程款项;
(2)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设计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3)应配合甲方进行工程的验收;
(4)如遇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应及时告知甲方并提供合理证明。
第五条 施工管理
5.1 乙方应建立健全施工管理制度,配备合格的项目经理及相关专业人员,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
5.2 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过程符合安全生产法规。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甲方未按约支付工程款项的,应按未支付款项的每日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6.2 乙方未按约定的工期完成工程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作为违约金。
6.3 因人为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修复责任,并向甲方支付由此产生的损失。
第七条 合同变更
7.1 合同变更需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后方可生效,且应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进行。
7.2 因工程内容、施工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导致的合同变更,需及时进行费用和工期的调整。
第八条 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无法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政策变更等。
8.2 遇到不可抗力事件,受影响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
第九条 争议解决
9.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生效
10.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0.2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