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方”)
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承包方”)
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_____
鉴于:
1. 发包方为城市新商业综合体项目的建设单位,负责整个项目的统筹及管理。
2. 承包方具有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的相关资质,并愿意承接发包方指定的建筑工程。
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1 本合同主要涉及城市新商业综合体的建筑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修工程及配套设施的施工及服务。
1.2 承包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标准,完成项目建设,并确保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交付使用。
第二条 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2.1 本合同工程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整),具体包括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及其他必要费用。
2.2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发包方支付承包方工程款的30%作为预付款。
- 工程开工后,承包方提交进度报告,经发包方确认后支付进度款,每次支付比例不超过工程款的30%。
- 工程完工并经发包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的40%工程款。
第三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3.1 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 发包方有权对工程进度及质量进行监督及检查,提出合理要求。
- 发包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工程款项。
- 发包方应提供必要的施工现场管理及保障条件,协助承包方完成施工。
3.2 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 承包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发包方支付工程款。
- 承包方应保证施工质量,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的建筑行业标准执行。
- 承包方应在施工过程中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环保规定,确保施工安全。
- 承包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推进工程,并及时将工程进展情况向发包方汇报。
第四条 工期
4.1 工程开工日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工期为______天,竣工日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4.2 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承包方应及时通知发包方,并提供相关证明,双方应协商一致处理工期延长事宜。
第五条 质量标准
5.1 承包方应按照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发包方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5.2 工程竣工后,发包方有权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发包方逾期支付工程款的,应按逾期金额的千分之一每日向承包方支付违约金。
6.2 承包方未能按期完成工程的,应按照逾期天数向发包方支付工程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6.3 因一方违约导致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产生的相关损失。
第七条 合同生效
7.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支付完毕全部款项后自然终止。
7.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发包方与承包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本合同的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署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附则
9.1 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均需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盖章方可生效。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