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城市绿地管理部门或委托单位名称)
地址:(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乙方:(施工单位名称)
地址:(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深入的协商与研究,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旨在共同推进城市公园绿地景观提升工程的顺利实施。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城市公园绿地景观提升工程。
1.2 工程地点:(具体地址)。
1.3 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绿植种植、园路铺设、设施安装、水体治理等。
1.4 工程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完成时间为(具体日期),总工期为(多少天)。
第二条 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时支付工程款项;
(2)提供完整的设计图纸与相关技术文件,并在施工过程中给予支持与协助;
(3)负责相关审批及验收工作;
(4)在工程进展中,适时对乙方的施工进行监理,发现问题及时沟通解决;
(5)对乙方施工中产生的安全事故,负有现场管理和监督的义务。
2.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约定的技术标准和工期要求,履行施工任务;
(2)确保施工过程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和安全;
(3)在施工过程中,按要求配备相应的劳动力和机械设备,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
(4)如遇到施工过程中所需变更或者新增项目,应及时与甲方协商,并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后再行施工;
(5)定期向甲方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并提供施工记录、竣工图及相关资料。
第三条 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3.1 合同总金额:(具体金额),含税。
3.2 支付方式:
(1)合同签署后,甲方支付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
(2)工程完成50%时,甲方支付总金额的40%;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余额30%。
3.3 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申请后,审核无误并满足付款条件后,按照以上约定支付款项。
第四条 工程变更
4.1 因设计变更、建设单位要求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4.2 变更内容与原合同的金额、工期要相应调整。乙方需在收到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提出工程变更的预算及工期调整方案。
4.3 变更的实施需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进行。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款项,乙方可向甲方催告,并要求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利率按合同总金额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执行。
5.2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施工,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且可要求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5.3 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任何条款,造成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第六条 合同生效
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的有效期至全部工程竣工并通过验收后自动终止,但有关保密与违约责任的条款不受合同期限的限制。
6.2 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必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确认,方可生效。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指定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八条 附则
8.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自保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具体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