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希望对其辖区内的城市公园进行绿化及景观工程施工,乙方具备相关的施工资质及能力,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本合同所涉及的工程为城市公园绿化及景观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植被种植、景观建筑建设等。
1.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
1.3 工程规模及具体内容详见相应的工程设计文件及预算报告。
第二条 合同价款
2.1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整),包含所有的材料费、人工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2.2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支付乙方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提交符合工程设计要求并经甲方确认的施工进度表,甲方根据进度表支付相应款项。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有权对工程进度、质量及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3.2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合同款项。
3.3 甲方应提供施工所需的施工场地和必要的施工条件,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施工手续。
3.4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工程设计变更及相关文件。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乙方应按照设计图纸和相关法规要求,负责工程的施工、管理及技术服务。
4.2 乙方应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标准,确保施工安全。
4.3 乙方应在工期内完成合同约定的施工任务,及时向甲方报告工程进度及存在的问题。
4.4 乙方有权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工程款项,并在接收到甲方的付款后及时向甲方提供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五条 工程验收
5.1 工程竣工后,甲方应与乙方共同进行工程质量验收。验收应按照相关标准和合同约定进行。
5.2 在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出具书面确认,乙方方可申请最终结算。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款项,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6.2 如乙方未能按时完成施工任务,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6.3 任何一方若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合同未能履行,须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7.1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法律法规的变化或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
7.2 合同的变更需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经双方签字盖章。
7.3 任何一方如需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说明解除理由。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与争议解决
8.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8.2 如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附则
9.1 本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对本合同事项的完整协议,取代以往的所有口头或书面协议。
9.2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