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某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乙方:[乙方建设公司名称]
地址:[乙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鉴于甲方决定在某市建设一座商业综合体,并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承担该项目的总承包及相应服务,乙方愿意提供其专业技术与服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第一条 合同范围与工期
1.1 本合同涵盖某市商业综合体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
1.2 工程开工日期为[开工日期],工期为[工期]天,竣工日期为[竣工日期]。如遇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工期可顺延、延长。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有权对工期、质量、安全、进度等进行监督检查,并就工程事项及时与乙方沟通。
2.2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
2.3 甲方应提供与本工程相关的必要资料和配合,确保工程顺利推进。
2.4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工程施工中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的标准。
2.5 甲方应按照施工需要,确保施工现场的相关设施、设备及临近环境的整洁和安全。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乙方有权按合同约定接受款项,并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
3.2 乙方必须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甲方要求,确保工程的质量与安全。
3.3 乙方应按照施工计划进行工程,保证工期。如需调整工期,应提前通知甲方,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
3.4 乙方有责任保管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资料,并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3.5 乙方须为其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现场安全作出承诺。
3.6 乙方应按约定时间向甲方报送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等相关报告,并接受甲方的检查和验收。
第四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4.1 本合同总价为[总价款项]元(人民币),支付方式为:
(1)合同签署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
(2)工程进度款按月结算,具体金额及结算时间依据工程量清单进行确认。
(3)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应支付乙方剩余合同款项的10%作为保修金,保修期限为两年。
第五条 工程变更
5.1 双方如需对工程进行变更,须通过书面形式达成一致。
5.2 工程变更导致的费用及工期调整,应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进行确认,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其他相关费用。
6.2 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项的,每逾期一天,应按未支付款项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6.3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进度进行施工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仍未整改的,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七条 不可抗力
7.1 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政策变化等)导致无法履行部分或全部合同的,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及时通知对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2 不可抗力导致的工期延误或支付义务的延迟,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合理调整工期和付款安排。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8.1 本合同的变更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8.2 如一方因法定事由需要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第九条 争议解决
9.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0.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直至合同义务全部履行完毕。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