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鉴于甲方需要对城市公园进行景观提升,乙方具备相关施工能力,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城市公园景观提升项目施工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概述
1.1 项目名称:城市公园景观提升项目。
1.2 项目地点:__________。
1.3 项目内容:提升公园内的绿化、美化、休闲设施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草坪修整、花坛栽植、步道铺设及其他相关景观工程。
第二条 合同工期
2.1 工期为自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2 若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应的工期延长。
第三条 合同金额
3.1 该项目总承包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
3.2 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
(2)施工过程中,每完成项目的50%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40%;
(3)项目完工后,经过甲方验收合格,甲方支付剩余30%的合同金额。
第四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4.1 甲方权利与义务:
(1)有权监督和检查施工进度及质量,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2)及时支付承包款项;
(3)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和相关配合;
(4)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提出整改意见;
(5)有权在工程预算范围内调整设计方案,但应与乙方协商达成一致。
4.2 乙方权利与义务:
(1)按照合同要求及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2)应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规程进行施工,保障自身及他人安全;
(3)及时向甲方提交工程进度报告;
(4)应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处理,确保施工现场的整洁;
(5)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完成工程,涉及的设计及施工图纸应经甲方确认。
第五条 变更与解约
5.1 项目进展中,如甲方提出变更施工内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变更协议。
5.2 甲方如因资金或政策等原因需解约,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权要求合理的损失赔偿。
5.3 若乙方未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擅自停工,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应支付未付款项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6.2 乙方未按期完工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6.3 若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文件。
第七条 合同生效
7.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 任何一方如需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应以书面形式经过双方确认。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合同签署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 其他条款
9.1 本合同的附件及相关资料是本合同的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