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发包方):某市中心商业综合体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某市某区某路123号
法定代表人:张三
乙方(承包方):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某市某区某街456号
法定代表人:李四
鉴于甲方拟建设某市中心商业综合体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并有意将相关工程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某市中心商业综合体建设工程
1.2 工程地点:某市某区某路
1.3 工程范围:包括土建工程、装饰工程及机电安装服务。
第二条 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2.1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仟万元整(小写:¥10,000,000)。
2.2 甲方应在合同签署后一周内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
2.3 余款分三个阶段支付:
2.3.1 第一个阶段(土建完成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2.3.2 第二个阶段(装饰工程完成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2.3.3 第三个阶段(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的20%。
2.4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
第三条 工程期限
3.1 工程开工日期为本合同签署后的15个工作日内。
3.2 工程完工日期为开工之日起8个月内,具体工期可根据双方协商调整。
3.3 乙方应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按期完成,及时向甲方报告进展情况。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1.1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建设用地及相关场地设施。
4.1.2 甲方应按时支付承包款项。
4.1.3 甲方有权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
4.1.4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与工程有关的手续及相关许可。
4.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2.1 乙方应按照国家标准和合同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及相关法律法规。
4.2.2 乙方应按约定的工期完成施工,并承担因问题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
4.2.3 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收取工程款项。
4.2.4 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相关手续,负责现场安全管理。
第五条 工程变更
5.1 合同范围内的设计变更应由双方书面确认。
5.2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工期延误、费用增加,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提供证明材料,甲方应予合理处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按逾期款项每日万分之五收取违约金。
6.2 若乙方未按约定期限完成工程,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按合同金额的5%赔偿甲方损失。
6.3 双方均需对因其过错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等。
第七条 合同的有效性
7.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2 合同的变更、解除须由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签署补充协议。
7.3 本合同共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附则
9.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协议。
9.2 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函件、通知、书面材料,均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并且确认收悉。
9.3 本合同的解释与适用均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