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托方):[甲方名称]
地址:[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方):[乙方名称]
地址:[乙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城巿公园景观绿化工程的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内容及范围
1.1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具体项目名称]的景观绿化工程,具体包括:
(1)设计方案的制定与审核;
(2)种植方案的实施;
(3)绿化养护及相关服务。
1.2 具体项目地址为:[项目地址]。
1.3 本合同包括甲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所有材料、技术、施工和后期养护。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享有对施工进度、质量的监督和检查权;
(2)按照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工程款;
(3)提供乙方进行施工所需的场地、设施及使用说明;
(4)及时向乙方提供设计修改及相关信息;
(5)如需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
2.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完成工程;
(2)享有对甲方所提供材料、场地等的合理使用权;
(3)有权向甲方索取与项目相关的必要资料及信息;
(4)密切与甲方沟通,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5)如需更改施工方案,应与甲方协商一致。
第三条 合同条款
3.1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总金额],具体支付方式为: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
(2)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剩余的70%工程款。
3.2 乙方须提供与合同金额相符的合法发票。
3.3 项目工期为[具体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3.4 乙方承诺按时保质完成全部工程,如需延期,需提前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甲方如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天应按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迟延违约金。
4.2 乙方如未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工程,每逾期一天应按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迟延违约金。
4.3 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政策变化等)导致的延误,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但逾期责任不由乙方承担。
4.4 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整改,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合同生效条件
5.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2 合同的变更及解除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5.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授权与保密条款
6.1 甲方授权乙方在公园景观绿化工程实施过程中对工程进行管理和维护。
6.2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所有技术资料、商业信息和其他机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6.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合同内容及项目相关信息。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
7.2 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事项
8.1 本合同的修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8.2 如本合同的某一条款被认定为无效,其余条款仍然有效,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替代条款。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