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签署日期】签署:
甲方(发包方):【甲方公司名称】
地址:【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甲方联系方式】
乙方(承包方):【乙方公司名称】
地址:【乙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乙方联系方式】
鉴于甲方作为项目业主需建设城市商业综合体,乙方作为具有相关资质和能力的施工单位,双方本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城市商业综合体建设工程
1.2 项目地址:【工程地址】
1.3 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室内装修、机电设备的安装、园林景观工程和相关附属设施的建设。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进行监督和检查。
2.2 甲方应按约定时间与乙方进行结算,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2.3 甲方应提供施工所需的现场条件和必要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必要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行政许可等。
2.4 甲方应在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内,协助乙方解决施工中所遇到的技术及管理问题。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索取工程款,按约定的进度和质量标准进行施工。
3.2 乙方应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安全及质量。
3.3 乙方需按甲方要求提供施工进度报告和质量报告,及时汇报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异常情况。
3.4 乙方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与卫生负全面责任,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和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第四条 工程款及支付方式
4.1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合同总价】元(大写:【合同总价大写】)。
4.2 工程款支付方式:
1) 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
2) 项目进行至50%时,甲方支付工程款的40%;
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工程款的40%;
4) 剩余的10%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支付。
第五条 工期
5.1 本工程的整体工期为【工期】天,从甲方签署的开工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计算。
5.2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申请工期延长。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若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暂停施工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逾期支付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一。
6.2 若乙方未按照约定完成施工,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未完成部分合同金额的5%。
6.3 双方因违约造成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合理支出。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7.1 合同的任何变更均应由双方书面确认,变更内容需记录在合同附件中。
7.2 以下情况可导致合同解除:
1) 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另一方损失的;
2) 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合同履行,且无法合理避免或消除的;
3) 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本合同的订立、执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 若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生效条件
9.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9.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其他条款
10.1 本合同所附的相关文件、附件及补充协议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0.2 若本合同的某一条款被认定为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