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某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某城市某区某路123号
法定代表人:张三
联系电话:12345678901
乙方: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某城市某区某街456号
法定代表人:李四
联系电话:98765432101
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守信、协作共赢的原则,就某城市智能办公楼建设项目(以下称“项目”)的施工及相关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名称与地点
1.1 项目名称:某城市智能办公楼建设项目
1.2 项目地点:某城市某区某地块
第二条 合同范围
2.1 本合同适用于项目的设计、施工、材料采购、设备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
2.2 乙方应确保所提供的设计、施工及服务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的相关标准。
第三条 合同期限
3.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2 项目施工期限为12个月,具体开工日期由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确定。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甲方有权对项目的进展进行检查,要求乙方提供进度报告。
4.2 甲方负责及时支付合同约定的款项。
4.3 甲方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配合乙方完成施工须提交的资料及图纸的审查和审批。
4.4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场地及相关支持,不得无故延误施工进度。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5.1 乙方负责项目的施工,确保项目按设计要求和进度进行。
5.2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和工程进度向甲方提交材料及设备的采购清单,并在甲方确认后实施采购。
5.3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支持及信息,以便施工顺利进行。
5.4 乙方应对其施工人员进行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及文明施工,承担现场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6.1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壹仟万元整(¥10,000,000)。
6.2 甲方应按照如下方式支付合同款项:
(1)合同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
(2)施工完成30%时支付总价款的30%。
(3)施工完成60%时支付总价款的30%。
(4)竣工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10%。
第七条 施工质量标准
7.1 乙方应确保所施工的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的建筑标准、卫生标准与行业规范。
7.2 工程质量的检验由甲方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费用由甲方承担。
7.3 乙方应在施工过程中提供相应的质保和售后服务,质保期为工程竣工后的24个月。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若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合同款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算,自应付款日期起至付款日期止。
8.2 若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施工任务或延误工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总工程款的5%。
8.3 若一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协商处理后续事宜,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是指一方因不可预见、不可避免或不可克服的原因,导致其无法或部分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包括自然灾害、战争、发布法律法规等。
9.2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协商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事宜。
第十条 合同变更与解除
10.1 本合同的任何变更、补充或解除均应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10.2 因一方未履行合同责任,另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11.1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2.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书面确认。
12.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日期: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