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城市公园景观改造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承包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协议的目的与范围
1.1 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城市公园景观改造工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并约定具体的设计、施工及后期维护服务的内容与规范。
1.2 本协议适用于甲方委托乙方实施的城市公园景观改造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场地设计、施工及后期维护。
第二条 工程内容及要求
2.1 工程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景观设计、绿化种植、地面铺装、景观小品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
2.2 乙方应依据甲方提供的设计要求及规范进行设计,并在设计过程中与甲方保持密切沟通。
2.3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市政及行业相关标准,确保景观美观、实用、安全。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有权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对乙方的施工进度、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在必要时提出整改意见。
3.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约定的时间节点提交工程进度报告、设计变更及其他可能影响工程的材料。
3.3 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并提供必要的合作与支持,包括协助乙方获取施工所需的许可证和审批。
3.4 甲方应在合同签署后及时给乙方提供所有必要的基础数据、场地情况及设计需求。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乙方有权根据合同条款和约定的工作范围获取相应的工程款项。
4.2 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设计方案并提交甲方审核,设计方案的修改应在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
4.3 乙方应按照施工图纸和进度安排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并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4.4 乙方应在完成后期维护服务的同时,确保所用材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具备相关的质量保证文件。
第五条 工程款项及支付方式
5.1 本工程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具体支付方式和进度如下:
5.1.1 合同签署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
5.1.2 设计方案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设计款。
5.1.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5.1.4 余款10%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支付。
5.2 甲方应在每次付款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将款项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 若因设计需要或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其他原因,双方可协商对工程内容及造价进行变更。
6.2 变更所需费用应在双方确认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后执行。
第七条 工程进度与验收
7.1 乙方应根据合同规定的工期安排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并保证按时完成工期。
7.2 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结果应以书面形式确认。
7.3 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整改,整改期满后重新验收。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若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8.2 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工程,或施工质量不符合约定,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因此而产生的损失。
8.3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履行部分或全部协议,均不视为违约,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9.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直至合同履行完毕双方权利义务终止。
9.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基于协商一致的原则提前解除合同。
9.3 若一方严重违约,另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0.1 本协议的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应优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进行。
10.2 若协商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可向协议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
11.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