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综合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包含绿化与智能设施安装服务》
甲方(发包方):[甲方公司名称]
地址:[甲方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乙方(承包方):[乙方公司名称]
地址:[乙方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鉴于:
1. 甲方为某城市综合体建设项目的投资方,现希望委托乙方进行该项目的建设施工,包括绿化与智能设施安装服务。
2. 乙方是一家具备相关资质与经验的施工单位,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提供相应的施工服务。
经友好协商,双方就城市综合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范围
1.1 本合同的范围为城市综合体建设及其相关的绿化与智能设施安装服务。具体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建筑主体工程、室外景观绿化、智能照明、监控系统、智能停车场等工程施工与安装服务。
1.2 具体施工内容、标准、工期及其他技术要求详见《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书》,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
(2)甲方应提供必要的施工场地、临时设施及水电保障;
(3)甲方有权对施工进度、质量进行监督与验收;
(4)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施工过程中所需的相关许可手续。
2.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要求完成工程;
(2)乙方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施工,确保安全与环保;
(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索取工程款项;
(4)乙方应妥善保管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防止损失或损坏。
第三条 工程款及支付方式
3.1 本合同总工程款为[本金金额],具体支付方案为:
(1)合同签署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款的30%作为预付款;
(2)工程中期进度款按20%比例支付,具体根据已完成工程量及甲方审核确认;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的50%工程款。
3.2 所有款项均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账户信息由乙方提供。
第四条 工期
4.1 本工程总工期为[工期长度],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计算。
4.2 乙方应按照约定工期合理安排施工,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3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支付合同总价的0.5%。
第五条 质量标准
5.1 乙方应依据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5.2 工程竣工后,甲方有权进行验收,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乙方应负责无条件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甲方应对此承担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为逾期金额的每日0.5%。
6.2 若乙方未能按约定完成施工,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7.1 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进行变更,变更内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
7.2 任何一方如需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解除合同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第八条 合同生效条件
8.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直至合同各项义务履行完毕并结清合同款项。
8.2 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争议解决
9.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附则
10.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根据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协商。
10.2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盖章):
日期: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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