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某城市高新区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某城市高新区科技园区XX号
法定代表人:张三
乙方: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某城市建设大道XX号
法定代表人:李四
鉴于甲方欲在某城市高新区建设一座智能办公楼,乙方具备相关的施工资质和能力,双方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范围
1.1 本合同所涉及的工程为“某城市高新区智能办公楼”。工程包括施工图纸所示及甲方要求的附加工程。
1.2 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规范,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对施工过程中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质量标准的工程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整改;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设施及必要的支持,确保施工工作的顺利进行。
2.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获取相应的工程款;
(2)乙方应严格遵循施工安全规定,并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3)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施工时间节点,确保施工工作按时完成,如遇不可抗力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出合理的工期调整方案。
第三条 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3.1 本合同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仟万整(¥10,000,000)。
3.2 甲方应按照以下进度支付工程款:
(1)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定金10%;
(2)工程开工后,隐蔽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30%;
(3)施工总进度达到50%时支付30%;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的30%。
3.3 乙方应在每次支付要求中附上相关支付凭证及验收报告,甲方在收到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第四条 工程变更
4.1 根据施工实际情况,甲方可以向乙方提出变更要求,涉及到设计或施工工艺的变更,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相关的变更方案及费用预算。
4.2 双方协商一致后,制定书面变更协议,变更费用由甲方负责。
4.3 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变更,乙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第五条 竣工验收
5.1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
5.2 甲方应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
5.3 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验收延误,则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应付款项的千分之一。
6.2 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施工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期一天应付款项的千分之一。
6.3 因人为因素导致工程质量问题的,乙方负责修复,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不可抗力
7.1 一方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未能履行本合同的,及时通知另一方,可免责,但应在不可抗力情况消除后,尽快恢复履行义务。
7.2 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等国家行为或其他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
第八条 合同生效及法律适用
8.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直到工程竣工验收并结算完毕为止。
8.2 本合同的解释、效力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
9.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9.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 双方同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保持良好的沟通,妥善解决可能出现的任何问题。
甲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